炭化爐工作原(炭化爐工作原理)理首先引燃氣化爐里的可燃物(如鋸末、木材邊角料等),燃燒后所產生的煙氣在管道內經過噴淋、冷卻、凈化等過程后,所產生的可燃性氣體(一氧化炭、甲烷、乙烷等),作為前期炭化的熱源,對炭化爐內原料(如機制棒、原木、樹皮)進行加熱炭化。
炭化過程中所產生的煙氣全部回收,再通過噴淋、冷卻、凈化等過程,使產生的可燃氣體進行二次燃燒。按如此方式循環(huán),利用自體產生的可燃氣燃燒自體,達到節(jié)能的效果。無煙炭化爐整個生產過程中無煙氣排放,達到國家環(huán)保要求。生產過程中,炭化爐內溫度達到260-600時正常炭化,最高溫度可達800-1000。溫度高低可通過控制柜進行調控,8小時完成炭化,可24小時連續(xù)工作。





